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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举行纪念《仲裁法》实施16周年法律咨询活动

发布日期:2011-09-09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    9月1日上午,我市在光明广场举行纪念《仲裁法》实施16周年法律咨询活动。市政府副市长、秘书长张鲁军,市政协副主席王亚出席活动。
    《仲裁法》实施16年来,我会始终坚持仲裁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正确方向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、平息纠纷中的积极作用,案件类型已涉及房地产、商品交易、承包、租赁、金融、保险和医疗纠纷等广泛领域,充分体现了仲裁程序简便、及时、快捷等优势,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。
    在活动现场,枣庄仲裁委员会和龙头、法扬、恒平、信雅、金尊、诺诚等六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咨询台,接受市民法律咨询,共发放《仲裁法》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,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。通过现场咨询活动,使广大群众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公正性、快捷性、权威性等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,扩大了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
市政府副市长、秘书长张鲁军(右一)、市政协副主席王亚(右二)、
我会秘书处党组书记、秘书长王其勇(右三)在活动现场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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